環保部:中國生態安全形勢仍嚴峻,監管基礎能力薄弱
據環保部網站消息,日前,環境保護部印發《全國生態保護“十三五”規劃綱要》。綱要指出,“十二五”時期,環保部門加大生態保護力度,在系統保護、綜合監管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。但總體上,中國生態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,生態保護與開發建設活動的矛盾依然突出,生態安全形勢依然嚴峻。
現階段,中國面臨的主要生態問題:
一、生態空間遭受持續威脅。城鎮化、工業化、基礎設施建設、農業開墾等開發建設活動占用生態空間;生態空間破碎化加劇,交通基礎設施建設、河流水電水資源開發和工礦開發建設,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體性和連通性;生態破壞事件時有發生。
二、生態系統質量和服務功能低。低質量生態系統分布廣,森林、灌叢、草地生態系統質量為低差等級的面積比例分別高達43.7%、60.3%、68.2%。全國土壤侵蝕、土地沙化等問題突出,城鎮地區生態產品供給不足,綠地面積小而散,水系人工化嚴重,生態系統緩解城市熱島效應、凈化空氣的作用十分有限。
三、生物多樣性加速下降的總體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。資源過度利用、工程建設以及氣候變化影響物種生存和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。中國高等植物的受威脅比例達11%,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脅比例高達 65.4%,脊椎動物受威脅比例達 21.4%;遺傳資源喪失和流失嚴重,60%-70%的野生稻分布點已經消失;外來入侵物種危害嚴重,常年大面積發生危害的超過100種。
環保部門在履行指導、協調、監督生態保護工作職責時,還存在以下體制機制和管理上的突出問題:
一、統一監管的管理體制不健全。目前仍按生態要素分別設置生態保護管理機構,難以對生態系統實施整體性保護。由于權責一致的統一管理體制和協調聯動機制尚未建立,未能實現所有者和監管者分離以及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,直接影響生態保護效果。
二、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機制尚未建立。部分地方領導干部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較為薄弱, 還未牢固樹立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、保護自然的理念。社會公眾參與生態保護和監管的機制有待健全,企業生態保護和監管責任還不明確,部分地方環保部門履行生態監管職能時只能單打獨斗、被動應對。
三、監督管理的基礎能力薄弱。尚未建立統一的生態監測監控網絡,難以準確監測我國重要生態區域生態狀況,不能及時主動發現重大生態破壞行為。大部分縣級環保部門沒有設置獨立的生態保護科室,難以開展常態化監管。市縣環保部門生態保護人員隊伍和裝備嚴重不足,導致執法力量薄弱。生態保護科技支撐不夠,生態大數據集成應用尚待發揮作用,生態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尚需完善。